四川公務員報考條件,國籍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年齡要求一般18-35歲、符合相關回避規定。符合招考公告報考條件,符合職位表中具體報考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招考職位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bi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具備擬錄用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其中專業需求方面的問題參考專業類別。
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現役軍人
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在職公務員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有舞弊等違紀行為的人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第一類:自報到之日算起: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 目人員;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 人員。
第二類:自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
第三類:自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
第四類: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
第五類:自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